暴動案梁天琦及等共5人受審 一被告認暴動及縱火罪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11/08 13:08
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發生暴動事件,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與「美國隊長」容偉業等5人面對的案件合併審理,其中案中第5被告袁智駒今(8日)於高院承認兩項暴動罪及1項縱火罪。
針對袁智駒的案情指,前年2月8日晩上,人群開始在旺角砵蘭街集結,並堵塞馬路,人群又衝擊警方防線並向警方投擲雜物,而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黃台仰在朗豪坊外呼籲人群時,袁亦在人群中手持白色金屬棒,並站在人群前排,袁亦一度向警方投擲水樽,將垃圾桶及盆栽等雜物踢向警方。
而當黃台仰呼籲人群向前衝時,袁以白色金屬棒插向警員,而至後期,袁又被拍到手持棚竹指罵警員。直至翌日早上7時許,有超過50人在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集結,現場有火堆及大量雜物,期間有人將物件拋入火堆,袁亦被拍到將類似紙皮的物件放進火堆。
至於案中其餘被告則否認全部控罪,容偉業否認煽惑非法集結、非法集結、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4項暴動罪;梁天琦、李諾文及林傲軒否認1項暴動罪。